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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徐偉倫
  在金融改革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大背景下,多家銀行推出了無抵押貸款暨聯保聯貸業務,以聯保成員之間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替抵押物要求,使一些不具有合格抵押物的資金需求者有機會獲得銀行貸款,因而聯保貸款被視做一種信貸創新在一些地區和金融機構中獲得快速發展。
  但是近年來,與聯保貸款有關的風險事件不斷出現:2012年以來不斷爆發風險的鋼貿融資,就是打著聯保貸款的旗號;一些地區的聯保成員接連“跑路”,互保鏈條成為風險傳遞鏈條。
  河北省張家口市某礦業公司劉某,近日因聯保小組成員史某、趙某涉嫌經濟犯罪受到牽連,被張家口城市商業銀行開發區支行告上法庭,以銀行貸款出現信用風險為由,要求劉某履行連帶清償責任,替史某、趙某償還銀行貸款本金800萬元及其利息將近1000萬。
  招來這樣的災禍,讓劉某感到特別冤枉。自己的資產狀況及銀行信用狀況一直良好,此前他與史某、趙某並不相識,更談不上瞭解,是銀行信貸員極力推薦自己參加聯保貸款,並推薦了商貿公司的史某、物資公司的趙某與自己組成聯保小組。被訴後劉某才瞭解到,史某與趙某是翁婿關係,此前其二人在張家口商業銀行已有1800萬的騙貸記錄。當初自己之所以接受聯保聯貸,一方面是企業急於用錢,另一方面是出於對銀行的信任。“現在三家聯保兩家出事,銀行就把還貸責任都推給第三方,這不是設套讓自己鑽嗎?”劉某說到這裡很無奈。
  據瞭解,聯保方可以是幾家互保,甚至是十幾家互保,各成員間互為擔保人,以聯保成員之間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替抵押物要求,使一些不具有合格抵押物的資金需求者有機會獲得貸款,用“抱團增信”的方式解決資金難題。對於那些急用資金的小企業來說,聯保放貸額度大,到款時間快,批貸條件寬鬆等種種好處也令他們動心,仿佛看到天上掉下的餡餅,難以抵禦其中的誘惑,以致於忽略了由此可能帶來的信用風險。
  組成聯保關係的聯保人之間首先應該是互相比較瞭解,大家同舟共濟,抱團取暖,但由於聯保人各為獨立經濟實體,經營狀況良莠不齊,特別是在聯保人互不瞭解的情況下,極易出現一家出事連累大家遭殃的狀況,導致先跑路的“壞孩子”占便宜,穩健經營的“好孩子”反而吃虧。此外,貸款人缺乏對擔保法律知識的瞭解,缺乏對聯保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的預見與信用觀念的淡漠,也是給自己帶來擔保風險的重要成因。
  對於聯保貸款,信用篩選和信用驗證的過程是其核心要素。然而,某些銀行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把聯保貸款的方式簡化,建立的聯保小組有其名無其實,小組成員以同時獲得貸款為目的,信貸員先把貸款放出去再說,銀行資金的風險、貸款人將面臨的法律風險均被置之腦後,當聯保貸款信用篩選和信用驗證的過程被省略後,其結果就是當彼此不熟悉的企業為了融資結成互保關係後,聯保小組的信用基礎本身就不牢固,一個人的不良信譽會影響到其他人的信用狀況,最後是大家都產生了不良記錄。
  因此,小微企業主在辦理聯保貸款手續時,應充分意識到其中風險,對聯保小組成員的選擇應當慎之又慎。
  (原標題:辦理聯保貸款選好組員最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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