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日前從中央辦公廳法規局瞭解到,在這次集中清理過程中,先後經過五道關。
  第一關 確定清理範圍。中央辦公廳會同國家檔案局,對新中國成立至2012年6月期間出台的2.3萬多件中央文件進行全面梳理,將其中規範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1178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納入清理範圍。
  第二關 部門審核。根據“誰起草誰提出清理意見”的原則,綜合考慮文件調整事項目前的主管權屬,中央辦公廳將清理文件分送50多個中央有關部委和單位,對相關文件進行審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見。
  第三關 集中審核。中央辦公廳會同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等成立集中審核工作組,對有關部委和單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見進行研究論證,對清理文件逐件進行審核,形成擬廢止、宣佈失效、繼續有效3個文件目錄。
  第四關 征求意見。中央辦公廳將上述3個文件目錄分送有關部委和單位征求意見,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處理意見。
  第五關 審批發佈。中央辦公廳起草清理決定稿,按程序報請中央審批通過,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發佈。  (原標題:清黨規需“過五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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