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太原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有效提高參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參保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9月21日,太原市人社局正式下發《太原市規範和完善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見本報今日3版)。
  太原市此舉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是民生保障之舉。參與城鎮醫保即可享受;住院產生費用即在保險範圍;起付標準暫定為1萬元,最高限額40萬元。這些措施的制定,充分說明該《方案》是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病醫療費用負擔等現實問題,做好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與大病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形成保障合力,提高保障效益。太原市此次大病醫保改革就是要逐步減輕居民參保費用繳納和醫療費支付負擔,有效解決患大病參保人員高額醫療費“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使得這一制度真正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與此同時,強化了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加強對大病群體特別是困難群體的保障力度。
   杜文毅  (原標題:大病醫保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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